十七岁,在每个人的心中,都是青春的象征,和朋友的快乐生活、对一切事物的热情、对未來的憧憬,都是充滿着想像和希望。
17岁的我,结束了四年精彩的中学生涯,告別童年的最後時光,步入新的学习旅程碑。
新的环境、新的朋友、新的学习经验。
新的环境、新的朋友、新的学习经验。
每天去学校上学,跟同学打打闹闹,满心期待趕赶快下课跟同学一起回家,假日/周末的时候和朋友一起看电影、或者是一起去唱卡拉OK,好好享受快乐的时光。
我想,我的17岁应该比书里的男主角幸福。
白先勇的《寂寞的十七岁》描写一位男同学,他非常非常的不喜欢读书,喜歡自由自在的生活,但是爸爸、妈妈却一直逼他要读书,常常被拿來跟兄弟比较,大哥在陸军官校考第一,保送美国;二哥在哥伦比亚读硕士。两个哥哥读书从来没考过第5名以外,就连最小的弟弟每年也都考第一。
以上的种种压力让他快喘不过气來,所以开始自甘堕落,喜欢说谎,在外面跟同学抽烟、翘课等。不想回到那个不温暖的家,因为家里面没有一个人会关心他,只会对他施加压力。更不想回到学校上课,同学会嘲笑他、排斥他,甚至还有人帮他取绰号,只因为他遗传到妈妈的白皮肤,所以长的很像女生。
在家闷得发慌,自己寄空信封给自己,假装是密友的来函;又打空电话,自己跟自瞎闹。他消磨了日月,脾气却越来越孤怪。他难得交上了魏伯颺这个关心他的朋友,却因同学嘲笑他们搞同性恋而疏远了。
「活着」反而失去了所有的实用性,他的17岁变得很寂寞。
其实岁月真的不流人,一年一年地过去了,一晃就已经22岁了。
想庆祝17生日,想得美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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